不知不觉,我重新加入朝九晚五的行列已有4个月...

一般上,多数的公司给员工3个月的工作试用期...

我也不例外...

一月份,我正式成为公司的员工...

这就是我每天消耗1/3天的地方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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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c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